近年来,我市新生儿人口数量持续下降,人口危机指日可待,为全面鼓励生育,缓解当代年轻人经济负担,建议我市出台生育补贴政策,针对一胎就有补贴,二胎重点补贴,全面准确落实产假,哺乳期假,陪产假,生育津贴等保障要素,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生育欲望,切实应对人口危机情况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9-11 11: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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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及以后生育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规定产假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增加的90天产假期间,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合计享受188天生育津贴。此外,难产的女职工可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产假、哺乳假、陪产假、等非我局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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