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城市管理局方案审批部门回复。 根据《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洛政〔2019〕15号)《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 第三条、申请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符合深度要求规定的设计方案; 第四条、联审内容 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第六条、部门职责 城管部门:审查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七、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通过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填报项目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或者到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申报。综合窗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初审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将项目信息及申报材料即时推送给各联审部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联合审查 各联审部门接收到项目信息及申报材料后,依据各自职能,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反馈审查意见,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对于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设计方案,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同联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同时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对方案有较为详细和具体的要求。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设计方案是指在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阶段,通过建筑师和设计团队的努力,制定出的满足建筑设计目标和规划要求的初步方案。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方案、人员组成方案、技术方案、安全方案、材料供应方案等。施工方案更注重实际操作性,具体、细化,考虑经济性和可行性,直接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工作。 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互关联。设计方案为施工方案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总体指导,而施工方案则是将设计方案转化为实际工程的操作指南。 该项目于2021年5月8日通过系统征求我单位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绿地率为35.1%,按照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住宅小区的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30%,以及《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四)新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组团)的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百分之十;”故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9月2日
麻烦公布一下贵局审核过的设计方案?看看是不是如贵局所说“满足建筑设计目标和规划要求的初步方案”?请正视问题,我们会持续向上级反馈!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9-05 17:46:32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一条 (四)新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组团)的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百分之十。经审查该项目绿地率为35.1%,符合相关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持续督促伊滨区对建业天明观山悦小区业主提出的绿化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据伊滨区反馈情况,伊滨区管委会及伊滨区建业天明观山悦问题专班已督促开发商拿出整改工作总体方案。已与部分业主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建议您可向业主代表进行了解。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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