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30 15:36: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镇多次与河南宏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沟通,督促其尽快结清拖欠的电费和职工工资,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和小区环境卫生;同时,督促物业公司根据物业费评估情况,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业主承受能力、公司运转成本,提出合理的物业费标准,如业主仍不能接受或不能达成一致,现有物业公司退场,由小区业主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由于物业公司选聘需要时间,加之2023年之前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以及2024年1-8月份物业费大部分未收取,建议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现物业公司在搞好服务的同时,督促收取拖欠物业费,到期退场由新物业公司入驻服务。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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