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佳兆业洛阳中心于2021年7月开盘,开盘之前置业顾问带领业主参观样板房,143户型样板房阳台用开三扇窗的方案(附图1)封阳台。2024年8月以来,有部分业主预收房并开始装修,物业告知143户型要统一按照物业规定封阳台开两扇窗(附图2),此方案并未事先征求业主意见。8月25日、28日、29日,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封阳台问题,物业态度蛮横,强制要求业主必须按照此方案统一执行,否则封窗施工不能进小区,严重侵犯业主权益。
诉求一:套内阳台不是小区公共区域,是住宅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住宅的产权人和使用人,在不危及建筑物安全、不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是否有权决定自家阳台封闭方案?
诉求二:样板房的展示与后期公布封窗方案不符,在修改方案之前是否应该征求业主意见?
诉求三:物业接管小区后,作为小区服务提供者,在业主对此事提出异议时,是否应当做好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的相关工作?
(后附法律法规依据与附图)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及《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住宅的阳台应属于建筑物的专有部分,而不是共有部分。
4.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作为小区的服务管理者,通常拥有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管辖权,但对于业主封闭阳台的问题,物业不具有干涉的权利。
附图1:样板房阳台实景图
附图2:物业要求统一封窗图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9-02 09:51:12
网友您好: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物业了解情况,物业公司回复:阳台封窗方案是根据房子户型设计及多数业主要求,在质量安全达标的前提下,确保小区外立面统一美观,方便业主进行装修,因此要求业主统一按此方案安装,如果诉求人不满意,建议走司法程序。
翠云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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