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中建五局保利堂悦项目部,在其小区东门口二乔路上占道使用叉车,在卸车过程中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将骑电瓶车正常行驶的我父亲撞倒。造成重伤,至今8天仍在重症监护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没有苏醒。8月21日上午该项目部安全部人员陪同肇事司机到医院问询病情,安全部人员当时承诺当天下午三点到医院补齐医药费,但随后再未出现过。经调查得知其施工叉车无号牌,无保险;操作人员无操作证,存在严重违规。该项目部弄虚作假,推脱责任,拒不支付医疗费用。无以为继的沉重的医疗费用使我们本已沉痛的家庭雪上加霜。试问作为国企和央企的中建五局连自己造成的事故都弄虚作假,拒不承担责任。还能有何社会担当?希望中建五局领导能重视我们的感受。负起社会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积极支付本次事故的医疗费用。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02 08: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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