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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饭店违规使用阿拉伯文和洋葱头穹顶标识 mobile

    西工区芳林路升龙广场E区2号楼朝南的门面房“新疆特产库尔班特色美食”的门面招牌上违规使用阿拉伯文和洋葱头穹顶标志。该餐厅的清真阿文标识含义是“符合伊斯兰教法的食品”,违反国家工商总局2017年发布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六条。第六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全国各地正在推动治理清真泛化的工作。首先是消除清真认证牌匾上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阿拉伯文以及相关字样。

    红烧猪蹄 2024-08-29 评论4 浏览18558 编号 20240829075230915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8-30 19:04: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后,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新疆特产库尔班特色美食餐饮店负责人将门头的违规广告牌进行拆除,目前该餐饮店负责人已按照要求拆除完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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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994年9月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4日修改)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肉食、饮食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县一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核准并发放清真牌证。清真牌证由省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1997年10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颁布,2005年3月15日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3月16日发布并施行)第二章第七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本人,必须是少数民族公民。第八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信誉标牌(以下简称清真牌、证)。 政府发的清真牌照上就有这个标识,请问少数民族同胞是宗教组织吗,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是宗教色彩吗?请不要曲解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各个民族繁荣发展,和谐共融,请不要没事找事。

    9+1 +1 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库里压根就不存在阿拉伯文!阿拉伯文不是中国任何一个少数民族的文字!

    • 偷换概念!阿拉伯文不是任何中国一个少数民族的文字。

    回复评论

  • 支持!清真越来越泛化了

    13+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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