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28 16:53: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诉求人韦*涛反映“2024年6月1日至8月27日在送庄镇小浪底南岸灌区12标段做测量、放线工作,7月8月在 家中办公,老板韩*飞允诺照常发工资。被拖欠15200元工资,现要求尽快结清工资”的问题,我单位、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服务协调指挥部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与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业主单位——洛阳农发黄河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沟通了解到,施工单位是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小浪底南岸灌区施工12标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刘总、韦*涛的老板韩*飞回复工作组,7月 8月孟津地区下雨天很多,工程无法正常进行,韦*涛以天热、家人有病为由回家休息,不存在韦*涛在家“办公”也发工资的事 8月29日上午在区移民服务中心工作组已与韦*涛沟通协调,暂无结果,待查清实情原委再协调解决。 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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