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工控集团所属企业国宏科技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内部竞聘的方式以权谋私。
1.国宏科技公司调整组织架构,致使员工没有岗位,全部参与竞聘,上述调整方案显然涉及了员工的切实利益,在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程序的情况下,此举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内部竞聘的方式变相变更工作岗位,是否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2.国宏科技公司在编制未满情况下,组织公司全部岗位内部竞聘,规定在该公司没有合适的人将在集团范围内竞聘,虽然设置双向选择和内部竞聘两种途径,但设定不合理的报名条件和报名范围。国宏科技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前期无业务部门,招聘员工均为管理职能部门人员,现国宏科技公司调整组织架构,把原有管理职能部门划为业务部门,本次内部竞聘报名条件设置不合理学历限制,例如“市场营销、教育学、旅游管理、研学专业、酒店管理”,现公司在职员工如何符合该学历限制?设置不合理工作年限,例如“5年及以上场馆运营行业工作经验”、“财务或工程5年以上工作经验”等,国宏科技公司成立至今未满5年,假如有前期应届毕业生招聘至该公司,其工作年限根本不可能达到5年的竞聘条件,此举是否为其他公司的特定人员设定的报名条件?该调整方案的实施,让无法竞聘或竞聘不上的公司员工,面临的不是待岗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因此这种不合理的调整方案严重损害了广大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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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国资委 2024-08-27 09:29:06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委深入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洛阳国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科技”)调研,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现反馈如下:
1.国宏科技系根据企业转型需要推动内部改革和组织架构调整,过程合法合规,宣贯到位,并设置公示栏、意见箱,充分征求全体员工意见及建议;
2.国宏科技全员竞聘按岗位层级分步实施,目前员工竞聘工作还未开展,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
3.为保护现有员工权益,国宏科技已明确任职资格条件针对工控集团总部及其他所属企业人员,不针对国宏科技现有员工;即将公布的细化方案将进一步明确,国宏科技现有员工不受资格条件限制。
同时,我委已责成工控集团进一步深入落实“四挂钩”改革要求,科学谋划、周密安排、扎实推进集团成立后总部及所属企业的人员竞聘上岗相关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对国宏科技此次竞聘工作还有疑问,请咨询0379-6066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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