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嘉伊滨花园慧选物业公司,在未告知小区业主,光武街道办事处,住建局物管科,九嘉政府专班的情况下,私自更换物业公司及法人,并开始收取物业费水电费,请问合法吗?
九嘉伊滨花园慧选物业,在小区物业办公地点,项目经理,客服,保安,保洁等基础运营人员未有大的变动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却私自更换。由河南慧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洛阳蕙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李鹏变更为李文亮,注册资本由500万变更为20万。请问这是什么操作?金蝉脱壳还是提前布局?请问这是同一个物业公司还是两个不同的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服务,须由小区业委会或社区公开招标采购,公示,及签订合同。请问根据合同,河南慧选公司服务期限到什么时候?河南慧选有无权利将小区物业管理直接移交给洛阳蕙选?有无移交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提前在上级监管部门报备?
若这两个物业公司移交手续合规合法,是否应提前对小区业主进行公示?不是一个物业公司是否能在未公示前就堂而皇之的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费水电费?是否能保证河南慧选公司的所有业务及尚未处理完结事项均由洛阳蕙选公司承续?
九嘉伊滨花园不是法外之地,慧选物业也并非无人监管。请上级主管部门,九嘉专班,伊滨区住建物管科,光武街道小区办,对九嘉物业公司更换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对河南慧选物业公司在小区的所有业务及尚未处理完结事项的连续性进行监督。并将调查结果向九嘉伊滨花园小区业主公示!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8-26 09:38: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光武街道办事处调查,九嘉伊滨花园未更换物业公司,蕙选物业是慧选物业公司刚成立的一个新公司,为了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和开户(需要拍照),所以临时粘贴了几张有标志的通知。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签的合同就是河南慧选物业,除了物业经理和前台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更换以外(正常人员流动),其它人员均未变动,现已经将蕙选物业的标志全部清除。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11200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