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程相团被电动车撞伤于2024年8月16日晚上就诊于中心医院万安山院区,当时开了近800元的化验,近1000元的检查费用(CT平扫4个),后说头部存在少量渗血需要观察,第二天又做了核磁检查,说未见异常。医生说18号安排耳鼻喉医生会诊看鼻部情况,又让再做一个三维检查,我请问作为医生在已经拍个CT检查的情况下不能确定患者是否骨折以及有专科医生看过片子之后还不能做出判断吗?医生安排一个又一个仪器去重复检查,四天做了三个头部CT检查,患者的钱就是随便花吗,本来说周一会诊看病人情况,结果周一说需要预约。医院在山里偏僻就没多少人住院,那一层就7、8个病人,我想问为什么不能当天拍呢?八个小时都做不完这些检查吗?今天早上已经和医生说了先不做检查,一直在重复拍片、检查,结果医生和护士带着患者去做了检查,3个检查花费1800多元,一点都不患者的钱当钱,黑心医院过度检查,给患者多开检查来增加绩效收入。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08-21 09:23:23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中心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为车祸全责另一方,需承担患者伤后医疗费用,2024年8月16日患者因与电动车碰撞发生车祸就诊于中心医院急诊科,后转入综合外科,患者外伤致多处损伤,需检查进一步确定伤情,安排下一步治疗,患者对诊疗无异议。
诉求人于8月20日向医院医师提出拒绝、延缓患者检查,并提出要求患者到外院进行检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医院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及过程医务人员均无权向诉求人解释。诉求人对患者病情缺乏客观、全面认识。建议双方合理合法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本着尊重生命的原则,不应干扰医院的正常诊疗。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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