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4年5月5日在美景九月山售楼部与洛阳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了两万定金。经过五次协调才在2024年8月4日通知再次验房。
1.第一次验房(5月9日)本人和专业验房师前往,美景九悦山二期新房整屋(四室两厅两卫)共计验出空鼓四五十处,(有视频和图片证据)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空鼓率,属重大房屋瑕疵问题。当即提出退房退定金,售房部搪塞说好话,我心软不追责。随即与售房部销售人员进行友好沟通,工程部答应进行全屋整修。
2.第二次验房(5月19日)本人和专业验房单位小米优家前往,又验出不符合国家规定空鼓数十几处。(有验房报告),后与售房部项目总进行现场沟通,(全屋修挂网批灰养护),房屋瑕疵问题什么时候修好什么时候补齐首付(有录音证据)。本人当时诉求表达(第三次验房还未达标那就退房退定金,或给补偿)。
3.第三次验房(6月12日)本人和专业验房师前往。再一再二不再三,依旧有空鼓。(有照片)验出次卧三大处空鼓,客厅两大处空鼓。第一次验房测量前套内面积112.07,第三次验房测量后套内面积111.95。沟通下来说第四次一定修好,保证没问题。
4.第四次验房(7月4日)还有一些小空鼓存在。随即沟通退房退定金,售房部不同意,沟通补偿,售房部不同意,沟通换房,无合适房源。工程部同意再次修补
5.2024年8月4日,通知再次验房,随机拒绝并说出了诉求退房退定金,美景九悦山陈顾问说反馈公司等回复协商。目前情况:与美景九悦山销售顾问陈顾问沟通无果,发消息不回打电话不接。
6.疑问点?当时交定金的收款码并非公司财务收款码,转的是个人的微信收款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本人购入美景九悦山二期的房屋,一定是看中了。每次均友好沟通、售房部工作人员均态度好,对事不对人,现出现此问题双方都不想看到,一直没有投诉,举报,网络媒体曝光。实属遗憾。但战线拉的太长,精力已被耗尽,着急装修入住。空鼓率屡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外,其它楼层房屋空鼓只多不少(七楼去验过)。试问贵局监管部门,此工程怎么能放心?建议市委市政府,涧西区住建局房管局介入调查房屋是否达标。积极处理。
目前诉求:退房退定金,合同取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由于商品房交易属于重大复杂性交易,消费者交付的认购定金只是作为诚信磋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有很多交易细节和合同条款需要在达成初步交易意向之后另行平等诚信磋商。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认购定金才转化为正式买卖定金或者房款的一部分。如果交易双方不能就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开发商就应该退回认购定金。
相关贵局可以去每一层验一下,九号楼严重的房屋瑕疵质量问题,非常夸张。
诉求:合同取消退定金。若有违约我可以承担部分违约金,但定金必须退。可以协商,若无人解决。将持续上诉问题,网络媒体报道。直至合法合规解决。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8-28 14:35: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区住建局核实了解,诉求人于2024年5月5日认购美好九悦山9-2-803室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及2万元定金,双方约定于七日内(2024年5月12日前)交齐剩余首付并办理银行贷款面签手续,投诉人多次找人对房屋进行检查,并对房屋室内抹灰质量提出要求,以抹灰质量未满足要求为由,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完面签手续,开发商已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要求多次进行整修,现已达到规范所要求的标准。 关于诉求人提及的收款码是否合规问题,不在我区住建局监管范围。建议诉求人在市级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等版块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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