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开启降低物业费,想知道洛阳有木有相关政策出台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8-20 08:43:43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三条规定:“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
近期,我市并没有关于降低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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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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