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之前,垃圾处理费全年只交24元,剩余36元包含在物业费当中,去年开始,物业说垃圾处理费由水务部分收了,物价局人不管了,60元你全额交纳,我有个疑问,这样做是否合理,因为不管换什么部分来收,我只交够我的24元就行了,剩余36元在交给你的物业费当中,你补足交给相关部门哪是你的事,我不能重复交36元垃圾处理费!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反映人电话无法接通。依据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宜阳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宜政【2023】10号文件精神,城市公共管网供水居民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现行水费缴费方式和缴费周期,在缴纳水费时按标准一并收取。城市居民(含建成区内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居住户)按户计收,每户每月5元。 宜阳县发改委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8-25 19:37:10
网友您好:
请您提供购房合同、物业签订协议到发改委201办公室酌情处理此事,办公电话68885366。
宜阳县发改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