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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社区二期西杨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将公示名单向孟津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物业办公室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备案
请孟津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并依法备案
附相关证明材料
备案 小区业主 依法 孟津 服务中心 公示 委员会 筹备 社区 小组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18 10:31: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西杨社区性质为“村改居”农村社区,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西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由西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职责。暂不需要再成立任何性质的居民自治组织。 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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