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带家人一起来河南省的各地旅游的外地人,去过河南省的几个城市,虽旅游人流量多,但是各地的管理均让我这个外地游客感觉到大家都很好客。
但是洛阳的白马寺景区的交管部门却让我第一次认识到原来交管部门的人是这样处理事情的。
事由“因路边有个公共厕所,司机一直就待在车上停在路边几分钟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等人上洗手间”但是电子眼进行了记录,待两天后收到信息提示后,反馈申诉到交管部门后交管部门既然回复电子眼照的很清楚,再要申诉需要持证到交警大队进行申诉。
真是优秀的回复,明知是外地游客,两天后系统才显示违章,都不在洛阳了说这话。违停是司机不在车上且对交通造成影响才处罚吧,一张电子眼显示停在那个位置就处罚,那白马寺交管部门这段时间是不是可以收取很多这种不当得益。
有句话说的对啊:有些部门这样处理事情的人多了“长此以往......”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8-20 15:12:59
网友您好:如您对该交通违法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
一、您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交通违法申诉(须提前绑定该违法车辆)。
二、您可就近到您所在地区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查询确认该条违法的“采集机关”,通过联系“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