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份,我在洛阳市洛龙区市场局有一个投诉,内容为:2023年9月30日,我在拼多多网店“田园母婴百货”处购买了零敏聪米粉,共1盒消费了82元。商家在宣传页面中说该产品有抗过敏、改善过敏的功效,2023年10月6日,通过快递收到该产品,食用后该产品没有任何功效,反而出现腹泻,非但没有任何治疗作用,还有副作用,延误了病情,之后经过查看,并未发现该产品标注有任何的功效,就是普通食品,商家欺骗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我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商家立即改正并赔偿本人500元。该网店实体店名称为洛阳市洛龙区小脚吖母婴用品店,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361号东方今典观澜15幢107门面房,我的交易订单号为230930-621658828260973。之后得到回复,说是商家已经与本人和解,但是商家并没有联系本人协商处理此事,希望市场局领导再次核实,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8-18 09:11:04
网友您好:
经调查,与投诉人核实,2023年10月13日双方已达成和解,投诉人出具和解撤诉书,投诉人称时间长忘了,已经和解过了,对处理结果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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