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诸葛镇西马社区居民,2011年3月因政府规划,作为居民我们配合政府规划拆迁,时隔10年有余,在2021年12月终于盼到了安置分房,房屋安置在福民嘉苑二期西院,服务的物业公司是戴维斯物业,2024年8月7日,该物业公司强行将西马社区51户居民水电全部断掉,以此逼迫西马社区安置区缴纳物业费。2024年8月14日戴维斯物业拒绝办理西马社区缴纳水电费业务,将物业费与水电费强行捆绑。
请问诸葛镇撤村并城办、安置办、物业办,对于物业公司不办理水电费缴纳业务,和强行捆绑物业费缴纳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西马社区拆迁户物业费请孝文街道办事处和诸葛镇政府、西马社区、戴维斯物业共同给西马社区拆迁户一个解释一个说法。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8-18 16:05:14
网民:您好!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了解,因业主缴纳物业费问题,物业停止对业主进行物业服务(包括代收水费、电费),物业并非私自断水断电,是待业主水电费用完后拒绝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孝文街道已多次与物业沟通协调,如需咨询具体情况,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友1498090 2024-08-14 17:31:33 【洛阳市洛龙区】
根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可能会被起诉至法院,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知,不交物业费是违法的。建议及时交纳相关费用,可以先协商,如果还是不行可以提出诉讼。
网友1498086 2024-08-15 14:47:14 【洛阳市洛龙区】
如果村委承担物业费,物业公司对准各个村大队即可,如果村里不承担,那就需要业主自己交。
诸葛小生 2024-08-14 17:54:43 【洛阳市洛龙区】
物业公司可以依据“民法典”“洛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依法起诉,但是现在前提是,政府拆迁安置相关部门和西马社区以及戴维斯物业,共同组会协商处理办法,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老百姓等了10年终于安置了,可是与其他诸葛镇拆迁安置的物业费政策不一样。“双标”区别对待! 水电费预存业务还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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