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休闲广场里天天早上五点半左右,健步走团队背着大音响,放着很大声音的音乐在广场健步走,有时还夹杂着口哨、口号声,因广场与周围建筑呈围合状,噪音传播的更快,耽误周围居民睡觉,严重影响孕妇、孩子等群体身体健康,家里装三层玻璃都没用,运动健身是好的,但是在别人休息的时间却如此声势浩大,为了增加运动的激情却打扰别人休息这种行为是自私的,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起码音乐声音小点,太影响休息了。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孟津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该诉求人反映:孟津休闲广场早上五点半左右,健步团音响声音过大,并伴随口哨口号声,影响居民生活休息,请相关单位管理,让声音小一点。 2024年8月5日下午16时40分许,城关派出所民警与河图公园新广场上、公园高处上的健走团团长、会长等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健步走乃娱乐健身的良好方式,但是一定要注意时间和声音,不得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生活,并联系教体局体卫股,通报健走团扰民情况,体卫股表示会通知协会会长通知到所有健走团,减少噪音影响。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领导们,辛苦你们所做的一切,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这几天一直被吵醒,也观察了好几天,比原来更响了,看来改变不了环境只能努力搬家了。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14 09:29: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实地走访,2024年8月15日上午5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警到休闲广场和河图公园见到健走团,告知其音响口号声音过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周围居民的生活休息,建议其换个小音箱,喊口号声音拍打声音都小一点,互相理解,不得扰民。 2024年8月14日向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体育局下发公安告知书,告知其健步走团队音响设备、口号等声音过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休息,健步走团体之间多次发生冲突引发打架,影响恶劣,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洛阳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十七条之规定,告知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体育局加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团体管理能力,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反馈。 前期城关所民警已与河图公园新广场上、公园高处上的健走团团长、会长等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健步走乃娱乐健身的良好方式,但是一定要注意时间和声音,不得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生活,并联系教体局体卫股,通报健走团扰民情况,许股长表示会通知协会会长通知到所有健走团,减少噪音影响。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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