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街与洛宜路交叉口,党群服务中心两遍乱盖的门面房,我想问一下,是哪位领导批准的,老百姓的,谁盖的,每年收的房租,谁收了?如果,这没人管,没人问,是不是老百姓都可以随便盖,盖好都是自己的房子,请有关部门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给龙丰社区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现在是法治社会,为啥?办事处的领导就这样任性,谁给他们的权利?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8-16 09:36:05
网友您好:
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了解,龙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院内门面房是龙丰邻里中心建设的一项业态引入项目,由第三方也就是吸收社会资金建设,产权归龙丰社区,前几年租金由笫三方出资单位收取,用于冲抵建筑费用,给社区每年交四万元用于日常开支。几年后该门面房由社区收取租金,保证社区日常开支的同时,剩余租金收入可用于老年福利和党建各项开支,最大程度减轻三个村的经济负担,确保社区工作有序开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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