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介绍房子的时候并未告诉我们地下车库与南区相连这个缺点,导致我们不知情。 2.我们参加的以旧换新写的就是建业龙城90天无理由退房,有截图证据。 3.签认购协议的时间,与付定金的时间不符,认购协议不生效。 建业龙城欺诈行为太明显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出表率,给老百姓一个公道。如果让房企这样发展下去谁还敢去买房?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8-16 15:32:1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关于您反映的退定金问题,双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执行。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是双方一种债务担保行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购房人(买方)交付定金后说明这套房子买方已经预定下,开发商(卖方)不能随意将房子卖给其他人,如买方违约想退房定金是无权要回的,而对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4年8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