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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2024年7月16日6时许,新安县城市管理局豫CQ8N81号环卫车违规操作撞上停放的豫C5Q671号我的车,新安县公安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豫CQ8N81车负该事故全部责任。时间已经过去27天了,我的车还没给于修理,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和人寿保险公司一直在协商拖延不给修车,如今给我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接送孩子、上下班、外出均已租车打车为主,给我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求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管理局 新安县 城市 修理 撞坏 认定书 负该 租车 造成 修车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8-13 10:53: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市管理局调查反馈如下:当时垃圾清运车辆在清理垃圾过程中,因手刹线断裂发生溜车事故,事故发生后由县交警大队处理后判定环卫车辆全责,后保险公司介入处理,因您修车和车款赔付问题未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导致时间一直被拖延,城市管理局环卫部门已积极和保险公司对接,并依法依规让保险公司尽快作出赔付或是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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