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25日在洛阳金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领克08汽车,随车赠送的有充电桩。之后我在领克官网上申请充电桩,工作人员解释说充电桩必须安装,不能单独赠送。我于7月25日在百姓呼声进行了投诉,一个自称是洛阳市市监管局的人员给我回了电话说:“人家厂家就是这样的规定。"我说:”厂家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吗?,作为执法工作人员,你们是依据法律办事,还是依据厂家的规定办事。“,那位工作人员说:”你这态度怎么给你解决问题,厂家不在我们管辖范围,我们也管不了,你想解决问题,就要态度好一点,给人家商量商量。”我问他一句,他就不高兴了,就说我态度不好,难道我们不能说话吗?老百姓办事就这么难吗?我想问问消费热线在为谁发声,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谁的权益?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的“协议上很清楚”我想问一下是什么协议上规定的?厂家赠送的是充电桩服务不包含充电桩吗,这个“赠送的是充电桩服务“作何解释?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08:58:2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与7月26日发起诉求一致,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具有管辖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辖区执法人员与您联系核实,经了解,该厂家赠送的是充电桩服务,政策协议上很清楚,不单独赠送充电桩设备,2年内可享受免费安装充电设备。鉴于此,我局不予重复受理,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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