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洋洋患者于2024年5月28日被殴打救护车拉到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后一系列检查后,医院告知没异常,5月30日还是疼痛难忍又做了CT检查,告知陈旧性肋骨骨折,患者心生疑虑又去了人民医院检查后告知是新骨折,第二人民医院故意不告知是何居心。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2024年7月30日下午,县医调委通知当事人和县二院到医调委进行论证,医调委抽调县影像专家和骨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您的诊断进行论证,结果如下: 1、结合2024年5月30日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5月31日新安县人民医院二次胸部CT所见:左侧第2前肋骨痂形成(陈旧性骨折);2014年6月28日洛阳市中心医院(周山院区)胸部CT所见:左侧第2前肋骨痂形成(陈旧性骨折); 2、结合2024年5月30日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5月31日新安县人民医院、2024年6月28日洛阳市中心医院(周山院区)三次胸部CT所见:左侧第3肋骨形态及密度未见明显变化。县二院诊断结论无误,此结果县医调委已告知您。
卫生局的同志,希望你们去调查清楚,别在让他们一手遮天,不是他们随便找个人就说陈旧性,诊断出了虚假说有陈旧骨折,后来他们医院影像科主任给我打电话说,看我有啥要求,有录音为证,愿意给我再次做伤情鉴定他们愿意出钱,那时候我也没答应,专家说的可以不用报吗,想咋报咋报吗?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8-02 18:21:3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卫健委于2024年7月29日已上报县医调委,2024年7月30日下午县医调委已组织专家组关于您与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已做出评估论证意见书(新医调)【2024】11号后附意见书,如您对意见书有异议,可到上级鉴定部门进行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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