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宜阳县金龙桥北头西龙湾盛景(教师新村)购有一房,去领钥匙时出现以下收费问题:
1、购房合同上标明、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此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购房合同上标明该房有2个阳台且均为非封闭式(买房时卖方口头说明阳台都是开放式不封闭,但是阳台面积送一半、是不用掏钱),现在是卖方把阳台都装上了窗户成了封闭式,先不说质量做工咋样,关键是装窗户这一部分钱(一万五千多元)现在让买方承担并且也不说阳台免费送的面积了。这等于是我自己花钱装了窗户、并且把本就属于我的面积掏钱给买了回来。
3、领钥匙时告知房屋实际面积比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多了7平方多,面积差是不是有一个上限、多这7平方多合理吗?
以上三项收费多有不解、这年月农民挣钱不容易、买套房更不易,再不清不楚花此冤枉钱实属不甘,在法制社会的当下希望有关部门百忙之中调查过问一下,给百姓一个明白。切盼!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8-05 18:05:43
网友你好:
我单位已联系该项目售房部负责人8月5日上午与诉求人见面协商。
宜阳县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