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伊滨区第一户带头签字支持政府拓展的,没有得到当时签约的合同上的承诺,还把我户口本上的的8口人分房成7口人。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了解,诉求人的外孙户口2013年8月20日迁入诸葛镇派出所诸葛镇大道一号非农集体户,2015年7月16日迁入谭翟村其母亲名下。依据伊滨区安置政策,2015年1月1日以后的新增人口需要经过区镇村三级审批。诉求人以2015年7月16日其孙户口从诸葛大道一号迁到谭翟社区为由,填写了其孙的新增人口安置申请表,经社区居委会、镇政府、区三级严格审查后,审批不通过,确认其孙不属于伊滨区新增人员的安置对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8-03 08:28:0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安置对象户口审核由区安置部门把关,对不同情况均有详细的政策文件可作为依据,如对安置政策不理解,可到孝文街道办事处撤并办进行咨询了解。 如需咨询其他安置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808892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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