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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偃师市槐新街道办包村干部欺下瞒上

    用户提问 2020-08-16 19:18:14

    我是偃师市槐新街道办城西村的一个离异女性,户口被城西村空挂多年。在2019年4月巡查组来偃师巡查时短信接访了我享受村民待遇的诉求后,经偃师市槐新街道办包村领导协调同意我享受村民待遇并签了息访罢诉书和保证书。历经2年槐新街道办并没有按息访罢诉书签订内容执行。我于8月3日到槐新街道办找包村干部得知去年的领导已调任,现任包村干部胡书记历经3周,给我的解决方案是给我500元,并强调这是精准扶贫,帮扶到位!请问我到槐新街道办让你们帮扶了? [查看详情+]

    偃师区回复 2020-08-17 11:59: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偃师市槐新街道办  经查,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生产队村民是否享有分配权应有本队集体决定。您原为偃师市岳滩镇安滩村人,2001年与偃师市槐新街道城西村刘某强结婚后户口迁入该村9组,2011年与刘某强离婚。按照城西村村规民约,夫妻离婚后妻子应迁回原户籍地,但由于您本人隐瞒未报,且刘某强长年打工且未再娶妻,故导致第9村民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给您分配福利至2016年。目前,9组群众对2011年至2016年已分配的福利不予追回,但集体讨论后,均不同意您继续享受本村民组的福利分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你调查结果有误,首先我原户籍是顾县镇安滩村的,并非岳滩镇安滩村,其次我2001年的时候才15周岁没有结婚更没有将户口迁入城西。我离婚是在偃师民政局登记离得,并未向任何人隐瞒,福利待遇也没经过小组集体讨论。而且让我继续享受村民待遇一事的是经过槐新街道办同意的。看到回复有点晚抱歉

    网友614679 2024-07-30 评论0 浏览1133 编号 20240730234827660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7-31 10:11:0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已与2024年7月31日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您称反映问题已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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