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6月份在本县县医院出生,已经办理了居民医保,咨询下新生儿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是200元还是400元?之前在凤凰广场行政大厅问的说是,起付标准要达到400元以上,但是查看洛阳医保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公众号内容如下边截图)说是14周岁一下及14周岁的起付标准减半,那是不是新生儿住院的起付标准是200元?如果是200元的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07-30 13:20:56
网民您好:政策确实为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因为栾川县医保局无法查询您的就诊具体信息,建议您前往就诊医院查询当时就诊明细,查看政策范围内费用是否达到200元。如有疑问,可拨打62776661咨询。 栾川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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