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月,洛阳动之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员工,通过宣传单页邀约,承诺缴费成为该公司会员,并享受缴费一年金额,可以在指定期限承诺(两年期)在该公司进行健身活动。本人出于锻炼身体为目的,同时受到该公司工作人员鼓动下,缴纳1380元,办理该公司会员登记。工作人员承诺五月份就可以进行健身活动,并保证第一时间享受会员优惠活动。但是截止七月份,该公司门店未进行实际运营,导致本人不仅无法锻炼身体,合法权益受损,并且至今为止,该公司无故一直都无法联系所有负责人。据本人多方核实,该公司虽然进行营业执照申领,但公司消防许可存在问题,属于典型“不具备经营资格”。故此,该公司在无法经营状态下,虚构可以经营事实,违规采用欺骗手段,夸大宣传,涉嫌诈骗,对人民群众合法财产进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破坏社会和谐,造成严重影响!恳请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维护人民利益,彰显法治社会公平性,切实维护国家公信力!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7-31 18:33: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多次与该机构负责人进行协商,督促机构负责人拿出方案,协助处理退费纠纷,解决群众诉求。同时也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体育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