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父亲经营土地二十多年的确权问题,被村霸吕某某串通土地承包人吕某某、生产组长吕某某(吕某某大哥)、吕某某被确权走的信访事件,_历经九个月了,至今没有给出合理的处理意见。我家是真正的受害者,是信访人,国家信访局一直强调要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真正解决问题,而正村镇信访办人员(王某),和被信访人吕某某串通一起,提供虚假证言证词,故意公章乱用,私自加盖中岳村委会公章,给我的信访事件造成很大困难,经过我的努力,暗中调查,向县信访局提供了充足的证据,通过县信访局复查委员会审核,于1月10日向正村镇下发了退办函,重新调查处理。事件脱在4月30日下午,正村镇信访办一行三人到了中岳村委,其中就有王某,有两人和我在党政办公室作笔录,让我提供了调查的证人,我说话声音较大,同时发现王某在窗墙外偷听,结束后信访办三人一同乘车离开。我提供的证人名字肯定泄露给对方。7月25日下午,在正村镇原司法所和对方见面说事,我一人,对方吕某某叔侄三人,因王某的泄密,对方的势力强大,证人的证言是我预料到的很不满意。当我拿出证据放着电话录音时,事件真相败露,对方吕某某叔侄三人气急败坏,站起来要动手打我,被其他两个工作人员阻拦,最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散场离开。从去年11月6日到县信访局上访至今已九个月了,正村镇信访办没有给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同时王某的乱作为行为,我向正村镇纪委、县纪委实名举报,递交了举报材料,也没有给出处理结果,就这样不了了止了吗?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7-31 11:13: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正村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一、 2023年11月初,吕崇献及其哥哥、弟弟到正村镇民调部门反映其父亲土地确权问题有误,要求镇村民调人员参与调解,吕崇献的弟弟吕宗献作为主调解申请人进行了调解事项申请登记。经镇信访办调解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并走访多名知情人,取得多份证人证言,具体调查结果如下:吕宗献和吕明修系中岳村吕家沟群众,且同宗同祖,吕宗献所反映有纠纷的土地曾是其父亲吕瑞明经营的责任田。2005年经中间人吕灿子协调,吕瑞明同意吕明修在该地块埋葬其父亲,2018年吕明修母亲去世后和其父亲合葬。2017年吕瑞明和吕明修两家通过协商,经土地承包人吕某某对土地进行了调整互换,并各自领取互换后的土地承包款。2018年土地确权时当事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进行了确权,当事双方对埋人、换地及土地确权,长期以来无任何异议。现在吕宗献反映吕明修擅自将父亲吕瑞明土地确权至吕明修名下,并要求处理的问题,反映失实。二、关于反映信访事项没有调解处理意见的说明 2023年12月25日正村镇人民政府做出如下处理意见:吕宗献父亲吕瑞明与吕明修各自经营确权后的土地,互不干涉。任何一方不服,可走法律途径解决。当时由主访人吕宗献(吕崇献弟弟)签字同意。该调解事项终结。该调解意见书共出具三份,镇村各留存一份,诉求人一份,加盖调解委员会公章。而后,吕崇献认为调解意见不合适,随向县信访部门进行上访,依据前期调查情况及调解意见书意见,正村镇政府向信访人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按规定,加盖政府公章。诉求人反映未出具处理意见不实。三、关于申请该信访复查复核的情况说明 2024年1月8日,吕崇献按照信访事项法治化程序,向新安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要求正村镇对吕崇献信访事项重新调查调解。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由包村领导杨胜伟包案,对该问题重新调查处理。根据吕崇献重新提供的知情人,镇矛调人员多次到中岳村入户走访调查,并取得多份证人证言,均对吕崇献反映问题持异议,但吕崇献对镇矛调人员所取得的证言不予认可。四、关于7月25日再次调解该信访事项的说明 2024年7月25日,正村镇人民调解再次对吕崇献和吕明修土地纠纷的问题进行调解,双方意见差距较大,难以达成和解。吕崇献决定走司法途径解决,并表示不再对该问题进行上访。吕明修表示同意吕崇献的做法,并期待法院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2024年7月25日当时双方吕崇献、吕明修均在调解记录上签字同意。五、关于其举报王麦的说明关于举报王麦泄密、走漏风声及乱作为问题,信访人未提供实质性证据。下一步,镇政府将持续加大对民调人员教育,确保以更好的作风服务调解事项,同时,更加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镇民调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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