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过国家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购买了新能源车辆,也申请了安装充电桩服务,但在跟物业沟通过程中,物业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就是不同意安装充电桩。然而小区地库明明已经有业主已经安装过了,证明本小区是符合安装充电桩条件的,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因政府将二期地块征用,原设计出口在一号楼车库南侧,需与正在建左掖门地下停车场连通,等停车场建成后,就能达到两个出入口,因左掖门地下停车场还未建成工程还未验收,暂不能安装汽车充电桩,等具备安装条件后,物业公司将会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您好!视频中充电桩是在您所了解到的现存情况下安装并使用的,是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善?还是另有隐情?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7-26 17:26: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业主反映车库安装充电桩回复;地下车库现安装充电桩是建设小区时原设计中按照车位配比安装的,并非后期安装,等地下车库验收合格后便可安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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