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路与蓬莱路交叉口西南锦绣花苑小区12号楼,物业公司以治理电动车不进楼栋为理由,在无障碍通道上强行加装阻拦装置。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拆除。否则一但有火灾的发生,会阻拦人员逃生。尤其是没有行动能力的人员逃生路径。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7-24 16:35: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社区了解及实地查看:锦绣花苑物业对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一直很重视,每天都带领员工、保安人员从楼道公共门厅搬挪至指定停车处,并在社区物业管理群内发照片且在公共门厅显眼处设置“公共门厅禁止停放电动车”标识牌,但收效甚微,物业工作人员刚离开现场就继续被停放,屡禁不止。 7月8日上午,涧西区消防队接到业主举报,消防工作人员就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亲临小区检查指导,限期一月时间进行整改并提供解决方案。锦绣花苑物业组织维修人员到遇驾花园学习参观,并到公园入口处效仿临摹,结合该小区实际情况设计出不违背初始设置必须留予足够轮椅通行尺寸,阻断电动车进入公共门厅的通道,先在11号楼1单元安装试验,停滞一周,业主无异议。7月18日涧西区物业办主任张元杰到锦绣花苑小区检查工作,同样提出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车的问题,并出具5日整改通知书,所以物业在7月22日开始批量安装,已装3栋楼(8#、11#、12#),现已暂停安装,等待合适的解决方案。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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