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三号街坊,前一段时间进行了道路的优化改造,在原有的公共区内画出了很多车位。现针对有车的业主进行停车位收费,收费前并未征求业主同意,违反民法典第275条!恳请相关部门尽早解决处理。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您反映的小区属中信3号北小区,该小区属于房改房小区。为进一步规范小区停车管理,畅通消防通道,物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在此小区内规划了停车位,所收费用主要用于车位规划、车位后期管理服务、设备设施的更新保养等方面。感谢您对小区治理的关心和支持! 涧西区重庆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部门:国宏集团 2024-07-22 12:04:40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佳信物业受委托在中信重机生活区开展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包括经营性用房、非产权房、公共用地等,中信重机生活区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土地,公共部位产权归企业所有。佳信物业在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中信重机的要求和支持下,为了顺应发展满足住户的停车需求,在小区施划车位,开展停车管理工作,一是响应政府号召提高小区秩序化管理水平;二是规范停车行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收取的费用用于公共部位的维护维修及弥补物业费和维修资金的不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