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5月份在伊滨区泽信购买一套房,前期认购房源缴纳代办费1000(图片白纸黑子代办费1000元,没有入购房款中),期间没有接收到任何代办服务。之后与5月28日前往洛阳市民之家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当时资料,按压全部签收完毕。期间多次向市民之家公积金贷款处询问贷款办理流程,被告知洛阳泽信还没有同银行办理完抵押贷款,后于6月28日后通知我,并告知经过一个月我在市民之家办的公积金贷款手续经过一个月时间已经到期作废,需要重新去市民之家办理。由于在外地工作,我不满意泽信的回复,并告知可以回家重新办理,但是必须赔偿我的交通费+误工费,并将代办费退回。洛阳泽信坚持不退费,并告知我他们即将把期房转为现房,到时候办理贷款需要我补齐契税和维修基金。从头到尾责任方全部在洛阳泽信,但是他不承担一点责任,并将危害全部施加给消费者头上。洛阳泽信存在严重的欺诈和违规行为,希望退还我代办费以及赔偿。(我不认为泽信没有强制收取其他住户的代办费,但是我的代办费是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的,不是什么1000抵2000的什么活动!!!)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7-20 17:21: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收取1000元费用是开发公司用于1000抵2000元的购房优惠活动,并且已在购房款中抵扣优惠2000元,经调查,该费用为购房优惠活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告知诉求人,该笔费用不予退款,如有异议,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