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办了解,廉租房审批是由房管局,社区是按照房管局要求和下达流程进行作业。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
这段回复的模糊度显而易见!“房管局要求”这句话能回答出“让我来回周旋象皮球踢来踢去,却提取不到‘无房证明’”吗?能回答出“我跑了两年也无法提供‘四邻证明’”。
如果是“洛阳市房管局(我只相信是涧西区房管所)”果真这样要求,那么它为什么出了这么一个“自相矛盾”的作业。
试问,这样的作业究竟做给谁看?
我只相信是“涧西区房管所”借布置这样一个“作业”做幌子,为“个别人”非正常办理廉租房“喷出的烟雾弹”而已。
这种做法,卑鄙又恶劣。
请洛阳市房管局,自证清白!
请洛阳市房管局监督机构,明鉴!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