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路建业府2024年5月31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2024年1月份就诱导购房者签收钥匙收房,这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处罚。查验房屋后发现多处质量问题,经过多次反馈到现在已经将近7个月了,仍然没有全部维修,一直在推托,每次询问就说已经报给工程部了。6月1已经开始收取物业费,但物业服务远远没有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望相关部门能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7-22 13:31: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物业竣工已交付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