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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上宅公园城邦上个物业预缴纳的水费,电费

    在上个物业缴纳的水费,电费,还有装修保证金,个物业说装修保证金可以用于物业交纳,在去年七月换了一个新的物业,新物业说预交的水费,电费他们都不承认

    网友954407 2024-07-16 评论1 浏览3059 编号 20240716184942282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7-18 17:17:2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上宅小区自2014年业主陆续入住,一直由开发商万创置业的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由于交房违约金开发商无法支付,置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以违约金抵扣物业费,部分业主抵扣十几年甚至三十年物业费,因此小区业主自入住以来就未交过物业费,原物业无力维持,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无人清运、公共设施损坏严重,各项基础设施无法正常维护,近些年业主怨声载道,投诉不断。2022年11月,部分小区业主到上宅所属汉关街道后峪社区提出申请,要求成立物管会,引进新的物业公司服务上宅小区业主。后峪社区在接到业主申请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成立物管会的相关事宜。2023年3月,在县、镇行业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成立物管会的程序,成立了上宅小区首届物管会,并随后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于2023年4月正式进驻上宅小区。新物业入驻后,为小区整理环境卫生、更换基础设施,从2023年7月开始收取物业费。但部分业主声称自己在原物业缴纳有费用,拒绝缴纳物业费、水费、电费。此问题城关镇认为:新物业入驻并未承接原物业债务,业主与原物业之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纠纷,应当走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而新物业入驻后,物业费、水费、电费仍需正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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