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道路绿化带,少了一截,大概100米的绿化带,10米左右多出了一个路口;涧西区蓬莱路郑州路交叉口南侧临街的一些商家为了方便进出,擅自毁掉门前的绿化带……
想咨询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们,这些随意拆除绿化带行为是你们批准授权的,还是他们个人行为呢?
拆除绿化带这一做法,虽然方便了“某些人”的出行和商家的揽客,但破坏了绿化带的整体美观,如果所有商家门前的道路绿化带都被擅自改动,那这100米长的绿化带是不是要拆完了?大家身边的绿色就会越来越少,绿化带对周边环境的保护作用也会大大降低。望相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者拆除城市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禁止损坏绿篱、草坪及其设施。对于已经违法进行破坏的,应当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7-16 08:45: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己告知商户,对于私自毁坏绿化带,进行批评,责令其三天恢复原样。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