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镇偏桥毛村社区于2022年四月份拆迁到2024年四月已经满两年了,按规定满两年未安置过渡费是不是应该上涨是吗?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7-16 09:58: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征迁安置服务中心安置处核实,《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滨管【2019】8号)第五条规定:五、其它安置政策 (一)过渡费、交通费的发放标准及办法 1. 对已签订拆迁协议、并按时拆除房屋的动迁户,按户口核定人数(农村居民、“一头沉”家庭中的城镇居民、通过核定备案的常住城镇居民),按每人150元/月过渡费、100元/月交通费的标准,自房屋拆除之日起,发放过渡费、交通费。 第一次过渡,若两年内不能保证动迁居民入住,可一次性发放两年。 过渡费以两年为期限,逾期不能入住的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500元,同时每人过渡费在上两年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再加50元/月,交通费仍按100元/人发放。 若有其他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1503790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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