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7月11日晚八时二十五分在南昌路王府井丽新路丽春路交叉口发生车祸 摔倒后无意识经路人路人和肇事者扶起后发现手腕膝盖小腿多处擦伤及肿胀
对方来了三个人与他们协商 说去郑大一附院第二附属医院检查 后肇事者无车牌驾车逃逸 于八时三十二分报警 后于八时五十分乘坐出租车到交警二大队看监控 肇事者一直在一个片区转 位置基本上在那一片 十时许去989医院急诊科拍片子检查 7月12日打电话说对方无车牌不好找 找不到的话就没办法 7月12日十二点半左右突发头疼头晕呕吐在第六人民医院做头部ct 后又打62232808询问进展 话还没说完电话就挂了 再打电话没人接 迄今为止个人总花费1000多元 无法工作 我想请问事故发生后就任凭肇事者逃逸逍遥法外吗 一句找不到就没办法就算了吗 公道哪里寻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7-14 20:36:37
网友您好:该起交通事故属于肇事后逃逸案件,大队正在积极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进展民警会及时联系您进行告知,您也可拨打大队值班电话60261110联系办案民警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