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发放的2024年规章制度,将婚假调整为15天,将原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98天+3个月的产假天数调整为90天。这些制度的修改合法合规吗?恳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4-07-11 10:03:22
网友您好: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疾控中心一贯重视员工的各项待遇,婚假、产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每位职工的切实利益,因此,对于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实施,非常慎重。在前期广泛征求中层干部意见、充分考虑疾病控制工作特殊性、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同时,还广泛借鉴兄弟医疗卫生单位的做法,经多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才决定下来,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疾病控制是一项特殊的工作,工作的突发性、紧急性、不可预测性都很强,工作质量与反应速度直接牵涉到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同时,单位人员编制相对不足,人手紧缺,对员工假期的规定,已是充分、慎重权衡后,在工作需要和员工权益之间求得的最大公约数。再次感谢您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疾控中心将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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