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九日在泉舜楼下大商新玛特买到过期商品,去超市无人处理后拨打热线进行投诉,接线员回复七个工作日处理。但现在已超出七个工作日没有任何人联系。想请问过期商品在洛阳就可以正常销售吗?食品安全法在洛阳不适用吗?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1 11:36:44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辖区翠云路所执法人员与您联系核实,经调解,商家与您达成调解协议,经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满意。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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