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在龙舜中央广场购买一套住房,当时款已付清,房子一直在住,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合同及税票一直未给我开据,多次联系开发商迟迟未得到办理,请有关部门管管尽快处理,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7-10 14:26:19
网友您好:您于2018年通过第三人订购被举报人开发的龙舜中央项目房产,但仅签订了购房意向单,并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被举报人的财务人员称购房款也没有缴纳到被举报人公司账户。因双方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购房款没有缴入对方账户,故认为双方不存在房屋买卖行为,您举报的违法事实不成立。后续了解到,您提供了购房意向书,承认无转账记录,同时被举报人反馈双方仍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购房款仍没有缴纳到被举报人公司账户。若有其他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伊川县税务局公开办公电话65583201,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伊川县税务局2024年7月1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