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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再问城市管理局之伊滨区建业天明观山悦绿化方案问题

    收到贵局关于建业天明观山悦绿化方案回复:

    贵局经查询该项目于2021年5月8日通过系统征求我单位意见,经审查该项目绿地率为35.1%,按照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及相关法规的

    要求,住宅小区的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30%,

    以及《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四)新

    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组团)的绿地率不低于

    百分之三十,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

    的比率不低于百分之十;“故该项目符合相关规

    定,我局于2021年6月7日同意该项目的绿化

    设计。

    我们想知道:

    1、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不是规范也不是条例,为什么能作为依据?相关法规是哪个法规,我们想弄清楚绿化方案审核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2、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包含共分13部分,分别是:总则、住区环境的综合营造、景观设计分类、绿化种植景观、道路景观、场所景观、硬质景观、水景景观、庇护性景观、模拟化景观、高视点景观、照明景观、景观绿化种植植物分类选用表。贵局审批的方案中包含了其中的内容吗?

    3、《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符合深度要求规定的设计方案;也就是说方案需要有一定的深度,起码要知道后面实施起来是个什么样子的?现在的方案满足要求吗?

    4、《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中明确指出: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也明确验收职责是贵局,贵局连较为详细方案图纸都没有,怎么管理,怎么验收?

    恳请城市管理局能重视此事,查处该项目前期违规,后期减配,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利益。

    网友1475404 2024-07-08 评论58 浏览7069 编号 20240708222211322 [城市管理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7-12 09:19:55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七条  城市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市、县(市)、吉利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
       目前,建设单位未向我局进行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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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虚假宣传 恶意减配 ,希望相关部门监管到位,还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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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何不敢回答问题?是在害怕什么?

    15+1 +1 回复

  • 希望政府部门严查严办,为老白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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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望明确告知是那个部门的责任,难道政府就眼看着开发商糊弄老百姓吗

    15+1 +1 回复

  • 还请城市管理局解答老百姓的问题,谢谢

    14+1 +1 回复

  • 请求有关部门明确告知百姓观山悦行为该谁来管 谁能为百姓主持公道 百姓发现问题要求整改 是因为当初卖一万多的房价 宣传高端上档次 现在糊弄百姓 各种减配降标严重 要不要管…

    15+1 +1 回复

  • 不要再推诿扯皮,切实负担起相关责任。维护群众利益。

    13+1 +1 回复

  • 百姓办事就这么难吗?文件规定明明白白,请城管局履行职责。

    14+1 +1 回复

  • 观山悦虚假宣传欺诈百姓

    13+1 +1 回复

  • 建业天明关山悦虚假宣传,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小区绿化严重减配请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严查。

    13+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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