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7-08 16:47:16
尊敬的网友:您好!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不属我局审查的职责。依据《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洛工程改革办〔2019〕8号)第六部分部门职责:1.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查项目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约束性指标,建筑外观,项目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审查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和道路交叉等内容。2.城管部门:审查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 城市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市、县(市)、吉利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之规定,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方案建议向城管部门查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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