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县城金龙居业居民区的物业不知道是谁给弄来了,我们广大业主毫不知情,我们业主没有跟你任何组织和个人签订任何物业合同,不知道所谓的什么“物业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都是些什么人?国家法律规定,业主个人的权益任何人无权代替胡来,任何组织和什么社区都非国家行政组织,不得在业主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或者致使业主的权益受损,否则咱将坚决拿起法律武器聘请律师追究相关不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黑物业啥都不干,大门口过道通道天天被小汽车乱停乱放堵的晚上下班过道人都不好进去,后楼梯的栏杆手都不敢碰一碰一手灰,电梯从今年上半年以来问题频发故障不断,无数次把业主困在电梯,严重威胁业主人身安全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非郎别你不中了真是可气人并且很多次了,从去年年底至今电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张贴法律规定的检验合格标志证明,就这样了物业干啥啥不行,竟然还大言不惭无法无天了想违法涨价,声称要涨广大业主物业费,就这服务还想天上掉钱?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7-07 08:12: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市场管理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金龙居业小区物业费涨价问题,根据小区物业提供的资料,系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注明半年后物业费涨价0.1元/平米。但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无权对物业费进行涨价。目前物价局和房管局已经介入调查处理。市场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小区电梯已于上周经洛阳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检测,全部合格,尚未领取合格标志,已按照相关法规责令该小区物业10天之内领取并张贴合格标志,到期如未改正,将依法依规立案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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