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7-04 17:32: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中小学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这一法律规定,学校本学期分别在期初、期中和期末召开3次家长培训,旨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良好的环境和支持。 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会更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重要途径。学校理解个别家长可能有工作和其他事务的繁忙,家长完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酌情参与。同时,学校也会认真审视家长会的频率和实效,确保其有效性和必要性。如果您对家长培训的具体内容或时间安排有任何建议,欢迎与我们进一步沟通,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做出改进。联系电话:632891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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