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们投诉汝阳县王坪乡派出所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王坪乡派出所给上级的答复系因经济纠纷导致。通过一例可证实其包庇行为,6月28日,我方报警后,该派出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夏马超立案(仅送达了告知书,夏马超并未被处理),但是,6月29日,又有新的不明身份人员用大货车将厂门彻底堵死,我方对这一行为两次报警,但王坪乡派出所仍压案不查。请求上级机关在王坪乡派出所回避的情况下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尽快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4-07-02 16:19:09
网友您好:
汝阳县清溪矿泉水有限公司位于王坪乡椒沟村温庄组,法人是杜某敏。2023年5月份清溪矿泉水有限公司代表李某斌将清溪矿泉水有限公司托管给洛阳鸿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并于2023年6月1日签订合同,合同期限是2023年6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汝阳县清溪矿泉水有限公司为甲方(下称甲方),洛阳鸿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乙方(下称乙方),李某斌代表甲方,马某代表乙方签订合同,承包费用为每年70万元(后补充协议变更为每年50万元),乙方于合同签订且交接完成后向甲方缴纳第一年的承包费用。以后的年度承包费用在本年度5月15日前缴纳给甲方指定的账户。2023年6月2日,马某转款137.5万元到甲方指定的账户,该款项用于支付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汝阳县王坪乡汝阳县清溪矿泉水有限公司和汝阳县王坪乡樱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承包费用。因乙方刚接手甲方公司,同意有段某朝等人继续在矿泉水厂上班。2024年6月份,乙方公司没有给甲方缴纳2024年度承包费用,同时乙方公司拖欠段二朝等人工资,段某朝及甲方公司员工夏某超等人拦着不让乙方往厂外拉成品矿泉水,2024年6月28日,乙方公司员工报警后,王坪派出所依法受案,正在调查取证中。2024年6月29日,甲方用大货车将清溪矿泉水有限公司大门堵住,不再让乙方管理经营。乙方在再次报警后,王坪派出所依法处警,通知乙方报警人到派出所调查处理,报警人以不知情为由不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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