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7-01 11:44:16
网友您好:鑫隆花园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在城关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和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步骤成立的。 一、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业主代表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服务的物业服务人无直接利益关系”规定。物管会成员经县不动产部门查询均系鑫隆花园小区业主,经查与鑫隆花园小区前期服务企业洛阳万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直接利益关系。鑫隆花园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因万祥物业管理混乱、物业服务质量差,监控公共设备设施等损坏不维护,物业服务合同已过期,经业主反映多项问题亦拒不整改等情况下,业主代表向街道办申请征集业主投票并已向县物业主管部门及省物业监管平台备案通过的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伊川县城关街道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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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623
2024-07-02 12:50:44
【洛阳市伊川县】
事实不事实?调查调查小区群众就知道真相了!希望政府能够秉公执法,还群众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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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628
2024-07-02 12:24:50
【洛阳市栾川县】
物管会暗箱操作,把全小区的人都卖了!全小区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为啥这段时间物管会的人都像消失了一样,不敢在小区群里把事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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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618
2024-07-02 11:04:13
【河南省安阳市】
传播虚假信息,制造社会舆论,这是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应该拒绝栽赃污蔑,相信诽谤造谣之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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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617
2024-07-02 11:02:56
【江苏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传谣,造谣必负法律责任。有人隔着屏幕畅所欲言,带节奏,误导大众。毫无根据的抹黑蒙蔽不了清醒之人明亮的双眼,正义感的群众要用眼睛和思想去理智看世界。我们要相信诽谤造谣之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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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616
2024-07-02 10:59:06
【河南省周口市】
传播虚假信息、造谣惑众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正义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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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7247
2024-07-02 10:58:23
【洛阳市西工区】
万祥物业赶紧走人 还业主一个平静的生活 天天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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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587
2024-07-02 10:54:04
【洛阳市伊川县】
野心不小攻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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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7247
2024-07-02 10:42:31
【洛阳市西工区】
胡说八道 颠倒黑白 为了个人利益 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 你以为没人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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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6655
2024-07-02 10:28:21
【洛阳市洛龙区】
网上发的不一定都有理,很多这种无理取闹人都会通过网络手段,制造社会舆论,这是扰乱社公共秩序。我相信党和政府,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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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89596
2024-07-02 10:12:33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真是想为物业管理会发发声,业主们的签字都是成年人签的吧,你们竟然说骗,难道是骗小孩替大人签的字吗?你们是不是在质疑业主们的智商,别再搞事情了,真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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