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就职于新安县民政局期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确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期间应得工资一直拖欠未发,现已离职,仍未结果,希望有关部门督促
劳务 派遣 新安县 拖欠 工资 人员 应得 就职 离职 督促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7-01 14:58:5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民政局反馈如下:因您未提供姓名和电话,无法确定离职时间和未发放工资的具体数额,请您尽快与民政局联系,协商未发放工资的具体支付方式。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