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3日因急病打120送医院车上收费300元其中包括甲类乙类收费项目请问能纳入医保报销吗,去那里报销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6-28 13:30:50
网友您好!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目前都是“一站式”结算报销。
咨询电话:居民医保0379-63256162,职工医保0379-81810120。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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